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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哪些优惠政策
发布日期:2022-01-04 浏览次数:8335
  一、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:
  1.税收减免: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可执行15%(认定前25%)的优惠税率,税率降低10个点,税额减少40%。
  2.资金补贴: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,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,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补助,促进企业发展。
  3.提升企业资质: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国家级的资质认证,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,其影响力不亚于中国驰名商标、国家免检产品。
  4.人才落户:部分省市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人才落户政策。例如上海高新技术企业就有落户名额。
  5.享受土地房租及节能减排扶持政策:部分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房租优惠及节能减排资金资助。
  6.亏算结转年限延长: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(以下统称资格)的企业,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,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,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。
  二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:
  1.自我评价。企业对照《认定办法》第十一条和《工作指引》第三部分进行自我评价。自评符合条件的,可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。
  2.注册填报。申报企业登录“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”实名认证通过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。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,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。
  3.网上提交。企业在“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”,按系统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、逐一上传附件材料(作为评审依据,附件材料须清晰、完整、规范),并及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,完成网上填报。
  4.纸质材料提交。企业通过“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”生成并打印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》,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。附件材料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,并本着“与认定条件紧密相关”的原则,尽量简明扼要,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。按照属地原则,国家高新区外企业将纸质材料(一式一份)提交至所在市科技局审核留存,国家高新区(含黄三角农高区)内企业将纸质材料(一式一份)提交至所在高新区科技部门审核留存。对涉密企业,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,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,确保涉密信息安全。
  5.材料审核。各地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,要按要求对申报材料中知识产权、近三年项目研发活动和成果转化情况、2021年度的科技活动人员和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情况、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内容的真实性、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,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,填写好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》。各地科技部门切实做好审查工作,强化责任意识,把好审核关,杜绝审核流于形式、走过场,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、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一律不得推荐上报。
  6.汇总推荐。各市科技局(国家高新区)完成材料审核后,在系统提交推荐企业认定申报材料,并正式行文出具推荐函、推荐汇总表、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(各一式四份)、中介机构PDF版证明材料以及企业认定申报资料电子版(一式两份)报送省科技厅,推荐函、推荐汇总表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,企业认定申报资料电子版报市税务局一份。